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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关键机具产业化研发项目的通知
2008-7-2

吉农机字[2008] 269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机(农业)局、财政局:
  为加快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全省现代农机装备水平,解决示范区建设中关键作业环节、关键机械装备的地产化,增强我省农机化发展后劲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地方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壮大,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在今年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关键机具与技术的产业化研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对象

  (一)支持重点
  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关键机具与技术产业化研发项目,原则是围绕示范区建设中田间作业关键环节,研究开发一批性能先进、质量可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农业机械技术与装备,并形成产业化生产能力。重点支持适合我省省情的全程农业机械化作业技术及关键机具的整机与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开发研究。项目将通过科研立项的方式给予适当研发经费补助,生产经费由生产企业负担。支持的方向主要有:
  1、水稻育秧成套设备的开发研究。
  2、高性能水稻移栽机械的开发研究。
  3、半喂入式水稻收获机械的开发研究。
  4、水田节水型耕整地机械的开发研究。
  5、旱田蓄水保墒型耕整地机械的开发研究。
  6、旱田深松机具的开发研究。
  7、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机械及关键部件的开发研究。
  8、玉米收获机械及关键部件的开发研究。
  9、玉米秸秆捡拾、打捆、压块等关键设备的开发研究。
  10、中、大马力轮式拖拉机的开发研究。

  (二)申报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吉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农机产品专业生产(制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省内大中型农业机械专业生产(制造)企业。
  2、主要从事农业机械产品开发生产、具有较强研发生产能力、具备一定的农机产品生产开发业绩的省内科研生产联合体。
  3、以省内农机产品生产企业为龙头,并已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开发生产联合组织。
  4、企业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5、申报单位应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的产品开发研究机制,并应有较强的科研手段和人才优势。同时,企业应具有相当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

  (三)申报项目需具备条件

  1、项目立题准确明晰,针对性强,技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2、拟采用的研究方法科学可行,技术先进成熟,能够有效解决课题研究的关键问题。
  3、属技术改进的产品须经过中试,并应完成推广试验;属技术创新产品须通过鉴定,并提供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鉴定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及用户使用报告(或产品销售合同)等。
  4、项目研究成果应能够快速形成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且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5、项目研究期限限定为:1-2年。
  6、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二、立项与管理

  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由省农委、省财政厅统一发布、管理和组织实施。

  (一)项目立项

  省农委、省财政厅聘请有关专家评审论证,对申报项目按照突出重点、保证水平、推动创新、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审定认定,提出项目的立项建议,报请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发布立项。

  (二)项目管理

  1、对认定立项的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省农委、省财政厅以正式文件形式统一批复立项。
  2、项目实施各年度需报送中期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3、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省农委、省财政厅统一印发项目验收证书。
  4、项目开发研究全过程实行滚动管理,凡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或成果甚微的项目承担单位,将采取通报、停止拨款、终止研究工作、追回已拨付补助资金等方式处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科技成果及中试产品鉴定证书、检测(验)报告等;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特殊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其它: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上述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全部申报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附加材料要有目录。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二)申报方式

  1、项目的申报一律以第一承担单位为主体申报立项,并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申报单位所属地域农机和财政主管部门,各地农机、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分别报送省农委农机局、省财政厅,同时要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要求按统一式样编制,并提供电子和纸质文档两种版本。纸质文档须严格按照电子版格式编制,打印后按顺序装订。内容必须与《申报书》完全一致,复印件应完整清晰。
  3、材料格式自行到《吉林农机化信息网》站上下载(http://www.jlnongji.cn),但不能更改格式。
  4、各项目纸质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送省农委农机局2份、省财政厅1分。电子文档1份,直接报至省农委农机局。

  (三)申报日期

  截止至2008年7月20日16时。
  省农委农机局联系人:郑铁志、牛学智
  电话:0431-87962192,电子邮箱:y5733@126.com
  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人:杨春杰
  电话:0431-88550794

  附 件:2008年吉林省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研究项目申报书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阅读次数 [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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