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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2005年将从四方面加大支农力度 |
2005-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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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财政部确定了2005年财政支持"三农"总的原则,即已经实行的政策不会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会减,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2004年,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三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努力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广大农村。据统计,2004年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就达2626亿元,比2003年增长22.5%。2005年,财政部决定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大支农力度。
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律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的省份再降低4个百分点,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的省份再降低2个百分点;在全国范围内免征牧业税。中央财政将新增转移支付资金14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落实这些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自主决定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2006年起全国将全部取消农业税,并由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给予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改革,如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建立健全农村公共财政制度等,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稳定和完善支持粮食生产的有关政策。一方面,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粮食主产区100亿元对种粮农民的直补资金规模不减少,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安排良种补贴资金37亿元,比2004年增加8.5亿元,增长29.8%;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3亿元,比2004年增加2.3亿元,增长328.6%;同时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补贴机制。另一方面,在缓解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中,安排55亿元资金对产粮大县直接进行奖励。
三是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130亿元资金,用于加强扶贫开发;中央财政安排资金98.7亿元,地方财政配套安排65.1亿元,用于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等。
四是继续落实新增教育、文化、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安排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4亿元,比2004年增加2亿元。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比2004年增加7亿元。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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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2005-03-18 安徽粮食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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